創新迄今為止是產品設計領域中最具挑戰性的環節之一。與基本上只是對市場上現有解決方案進行迭代更新的傳統設計不同,創新設計意味著創造出前所未有的新事物。這種新事物以前從未存在過,并且有可能徹底改變整個世界的行動軌跡。

在本文中,探討產品設計師在設計創新產品時應具備的三大特質。

1.跨領域知識遷移能力

創新并非憑空產生。大多數情況下,它是將一個領域的知識應用到另一個領域的結果。輪子的發明是創新的一個顯著例證。早期人類觀察到自然界中滾動的物體,如圓木或圓形石塊,這些可能激發了他們用滾動代替拖拽重物的方法。

當然,你在不同領域的知識越豐富,將某一領域的知識重新應用到另一領域的能力越強,你找到創新解決方案的可能性就越大。

2.創造性思維

能夠設計創新產品的設計師與普通設計師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這種差異源于一個人與眾不同的思考能力。創新者是不折不扣的非傳統主義者,他們在設計新產品時能夠無視所有常規規范。

這類人擁有一種超能力——在構建新事物時不尋求他人的認可。正因如此,他們在打造產品時能夠充分發揮創造力的全部力量。

“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可以改變世界的人,正是這樣的人改變了世界。”——史蒂夫·喬布斯

當你尋求他人的認可時,你很可能不得不做出妥協。而妥協很少能帶來最佳的產品設計決策。

因此,那些希望秉承創新精神的組織會將致力于創新解決方案的設計師群體與專注于現有產品完善(即持續進行產品維護)的設計師群體分開。這兩個群體不僅工作方式不同,思維方式也不同。如果你試圖讓他們一起工作(假設這樣能創造出既創新又可行的產品),那么很可能會以失敗告終——既不夠創新,也不夠可行;在創新與可行性之間達成了一個完美的妥協,卻失去了兩者各自的精髓。

3.在發明創造時不以金錢為首要考量

當我們開發一款新產品時,所追求的目標之一是讓這款產品既對用戶有價值,也對業務有益。大多數情況下,如果產品不能幫助企業賺錢,它很快就會對企業失去價值,進而被企業拋棄。然而,在談到創新時,商業成功并不總是主要驅動力。

創新設計并不等同于能賺大錢的設計。

創新設計的核心在于以全新的方式解決問題、提升用戶體驗并突破界限。有些最具開創性的設計在商業上并未取得成功,但它們卻激發了未來的進步,或以非即時盈利的方式改變了整個行業。

Apple Newton(1993年)——首批個人數字助理(PDA)之一,但因其價格昂貴且手寫識別存在缺陷而備受詬病。然而,它為后來的蘋果產品,如iPhone和iPad,奠定了基礎。

谷歌眼鏡——商業上失敗了,但影響了 AR 的發展。

超級高鐵概念——一種真空管道超高速列車的未來交通理念,但它仍然面臨重大的技術和財務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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